当对方负全部责任时,如何计算我们在此期间使用的叫车费用?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形,其车辆贬值费用的赔偿,是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赔偿标准,详情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离婚后,房子属于女方,男方有外债,在此期间女方卖掉了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1、有效的。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11、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我的车是租赁公司的车,因为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但是修理时间长了租车,这个费用可以陪吗?
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事故无责任方在车辆修理期间期间,花费的租车费是可以向肇事方要求支付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如何确定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确定有:1、因承租人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也由承租人负担;2、承租人对此无过错的,维修义务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当拥有法定解除权时还需要通知对方吗
当拥有法定解除权时还需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当事人也可以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和对方签了合同,给了我们费用,但是业绩不达标,我们也不想退款
法律分析:只能协商退款。从法律规定来说,合同签订以后就不能随意解除,对方没有违约情形下是不能退款的。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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