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什么制度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