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签证办理流程

法律援助

    1.根据自己所办理签证类型,按照菲律宾签证所需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申请人可自行前往就近的菲律宾驻华大使馆递交材料。
    2.审核并制作资料,审核材料,材料通过后,申请人缴纳费用。
    3.送签并办理签证
    4.取签、核实信息是否正确
    等拿到签证后,再确认一下入境菲律宾是否还有哪些材料需要办理,如果还有没办理的,要抓紧时间去办,免得出发的时候才发现少这少那的。
    一、提前准备好办理签证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护照或旅行证件,有效期至少6个月(不含允许在菲律宾的停留时间)。
    2. 签证申请表,并贴上照片。
    3.至少通过如下文件之一来证明经济能力,但使领馆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证明:
    (1). 英文的公司证明(有正式抬头、签字盖章)。
    (2) .财产证明(附英文翻译件)。
    (3) 银行存款证明。
    (4) 有效的国际信用卡(复印件)。
    (5) 授权的菲律宾旅行社的书面担保书(如果通过授权的中国旅行社申请),保证当事人能按时离开菲律宾。
    (6) 菲公民或公司提供的书面担保。
    4.经过确认的往返或前往他地的机票(复印件)
    然后带着这些准备好的材料,前往就近的领事馆办理签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章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