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是否犯法?

法律援助

    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是违法行为,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欺骗客户、隐瞒重要情况、阻碍如实告知义务、给予额外回扣或利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挪用保险费、委托未合法机构销售、牟取不正当利益、进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泄露商业秘密等。
    法律分析
    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是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结语
    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是违法行为。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欺骗客户、隐瞒重要信息、阻碍客户如实告知、提供非法回扣或其他利益、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虚假理赔、挪用保险费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处罚。保险市场秩序需要诚信经营,保护客户权益是保险业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零二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六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接管组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