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犯法吗?
法律援助保险业务员欺骗客户是违法行为。保险业务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其他。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投保人义务如下:
1.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
2.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应在约定时限内交清保险费。
3.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二、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限如何规定?
建筑工程的保险期限包括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而具体的保险的期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三)保险标的;(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六)保险金额;(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三、什么情况下,自然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2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
5、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7、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8、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