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可以落户吗
法律援助天津买房不可以落户,落户条件如下: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在天津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在天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在天津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在天津或者居住地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天津买房政策:
1、带齐身份证件、暂住证及复印件向房地产交易提交购房申请书。交易审核无误后,报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管委会在审核《购房登记表》及其资料后,签发有效期为六个月的《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天津的买房人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携带身份证件、暂住证、《批准单》,购房合同正、副本,到交易申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交易向购房人签发《通知单》后,收回《批准单》;
3、在天津买房的话,购房人携带天津《通知单》、合同、身份证件、居住证与开发商共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税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