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桥镇动迁规划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金星(金亭路南)+亭中+凌路估计不超20户吧,往后这东面要施工。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