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在美容店,去黑头,她们就把我照片在
法律援助图片仅供参考的,如果图片与实际物品没有严重不符,只是起到一个提示作用的,不构成虚假宣传。但如果图片与实际物品严重不符,是故意引人误解的,则构成虚假宣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我在美容院消费5000元,但她们没开发票收据,我可以投诉吗
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可以投诉。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就是在美容贷款上班,做了一次要求就是做三次,不做就可以退款
可以要求退款,前提是你必须先和卖家联系,说明退款的原因,在征得卖家同意后,你可以在付款后申请退款,经过确认之后,这样你的钱才能到回到你的账户中。当然这是最好的情况,需要向卖家诚恳交流,否则会被投诉差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也就是说,我在一家美容院被骗了,做了一个没有效果的项目就可以退还贷款
诈骗贷款的钱一般应当返还,但是如果钱不在自己手里,则不需要偿还。被骗签订贷款属于可撤销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将该合同予以撤销。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司法机构撤销受欺诈订立的合同。如果出现被诈骗了,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被骗资料和证据去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建议这个过程要及时,才能更快的追讨到被骗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我在美容行业上班,今天公司以我学的慢把我辞退?
如果劳动者干活慢,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的,则会被辞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在一家美容院
发生美容纠纷的维权办法有:1、与美容院通过协商达成和解;2、请求第三方组织调解;3、投诉维权;4、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