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
法律援助(一)航线
航线有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广义的航线是指船舶航行起讫点的线路。狭义的航线是船舶航行在海洋中的具体航迹线,也包括画在海图上的计划航线。
1.按性质来划分航线
推荐航线:航海者根据航区不同季节、风、流、雾等情况,长期航行实践形成的习惯航线。由航海图书推荐给航海者。
协定航线:某些海运国家或海运单位为使船舶避开危险环境协商在不同季节共同采用的航线。
规定航线: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航行安全,在某些海区明确过往船舶必须遵循的航线。
2.航线按所经过的航区分
航线分为大洋航线、近海航线、沿岸航线等。
(二)航次
船舶为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按照约定安排的航行计划运行,从出发港到目的港为一个航次。班轮运输中航次及其途中的挂靠港都编制在班轮公司的船期表上。
对船舶航次生产活动的认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航次是船舶运输生产活动的基本单元,即航次是航运企考核船舶运输生产活动的投人与产出的基础。
(2)航次是船舶从事客货运输的一个完整过程,即航次作为-种生产过程,包括了装货准备、装货、海上航行、卸货等完成客货运输任务的各个环节。
(3)船舶一旦投入营运,所完成的航次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即上一个航次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航次的开始,除非船舶进坞维修。如果航次生产活动中遇有空放航程,则应从上航次船舶在卸货港卸货完毕时起算;如果遇有装卸交叉作业,则航次的划分仍应以卸货完毕时为界。
(4)报告期内尚未完成航次,应纳入下一报告期内计算,即:年度末或报告期末履行的航次生产任务,如果需跨年度或跨报告期才能完成,则该航次从履行时起占用的时间和费用都需要转入下一年度或下一报告期内进行核算。
(5)航次的阶段
1)预备航次阶段:指船舶开往装货港的阶段。
2)装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并停靠装货港,等待泊位和装载货物的整个阶段。
3)航行阶段:指船舶离开装货港开往卸货港的整个阶段。
4)卸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卸货港,等待泊位和停靠码头卸货的整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