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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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航空所有权包括占有权吗 民用航空所有权包括占有权。 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权必须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所有权的主体即民用航空器的所有者,称为所有人。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包括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所有权的内容,是指所有权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应承担的义务;所有权的客体是指航空器本身。按照法律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人对民用航空器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占有权 对民用航空器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控制。所有人一般都占有自己的民用航空器,这是所有人行使占有权的具体表现。随着现代航空运输事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占有形式,航空器在很多情况下,不为所有人所占有。比如,航空器通过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其他形式的租赁,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为承租人所占有。 2、使用权 对航空器的性能加以利用。通过行使使用权,可以充分发挥航空器的经济效益,为所有人和相关人的事业发展,满足广大旅客及货主的需求服务。使用权一般由所有人直接使用,也可以依法由非所有人使用。例如,航空器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就可以享受航空器的使用权。 3、收益权 民用航空器的所有人、承租人和其他相关人可通过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中取得收益,如通过国际、国内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4、处分权 民用航空器所有人依法对航空器进行处置。行使处分权,航空器所有人可以自己使用、转让或出售自己的航空器,使所有权消灭或让渡与他人;也可以通过订立以航空器为标的的 租赁合同 ,将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