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骗人技俩有哪些

法律援助

    伎俩之一: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
    从前不久查获的在东北及河北部分地区活动猖獗的“武汉新田”变相传销案件看,传销组织中等级严格,共分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和代理商五个等级。根据每个人的业绩,由低到高逐级晋升,发展1名下线就可成为会员,按入门费的15%提取报酬;发展3~9人可成为培训员,按入门费的20%提成;发展10~64人的可成为推广员,发展65~391名的为代理员,按入门费的42%提成;发展392名以上的为代理商,可按其收取入门费的52%提取收入。
    伎俩之二: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
    传销实际上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这是因为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
    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甚至家破人亡。
    伎俩之三:没有商品的“销售”
    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伎俩之四: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今年3月,成都市工商局和公安局成功破获了美国互联网基金的一个传销组织。其组织自称通过在全世界发行,融资建立一个覆盖世界各城市(包括街道、乡镇)的庞大商品配送体系。其具体做法是,通过他人介绍,使用介绍人的注册名称和密码,登陆网站认购174美元一股的基金,认购后即成为基金的销售会员,3年内可获得8190美元的回报;如果继续介绍他人加入,不断推销基金,还能不断得到报酬。在国内,加入互联网基金,需缴纳1680元人民币。加入者将钱款交给介绍人,由介绍人或其上线将钱款汇往美国。
    伎俩之五: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
    传销组织以招工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一些在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使他们丧失了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一些在校学生迷失于传销漩涡中难以自拔。
    还有一些参加传销的学生对传销组织者宣称的“一夜暴富”理念产生兴趣,或被传销头目提出的“平等”“关爱”等虚拟的东西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