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最低工资标准2020
法律援助青岛市2020最低工资标准仍按照鲁政字[2018]80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标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条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