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让别人的银行卡冻结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到银行的ATM机上,选择个人网上银行,再选择卡号登陆,然后输入骗子的卡号(怎么知道骗子的银行卡号,请看下面的方法5),用错误的密码登录,一般3-5次后,会显示:…… “已被冻结”而无法操作,如果自己不会操作,就请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忙完成。
    如果自己方便上网,不时上网,用对方帐号登陆,输入错误密码3 次后,该卡就会被锁定。如果自己不会或没法上网,请找能上网的且会的年轻人帮忙。卡号和验证码要输正确。
    本次冻结(上面的1和2的操作)只在当日有效,所以该卡被冻结后应立即报警,如果派出所仍未冻结,请务必在第二天自己尽早再次冻结(一般来说骗子是不愿意本人用身份证解锁的,如果骗子不怕本人出现,那是方便立刻解锁的),为防骗子解锁,请不时的多次用骗子的银行卡登录,直到出现锁定提示为止。
    如果骗子的银行卡号不记得了,可以跟银行工作人员商量,请求帮忙解决,如果要自己出示身份证和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如不在手上,可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紧急,我被骗了,我把自己的卡留在这里,用身份证来取,最好是把清单打印出来用。
    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