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认识的人起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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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被别人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被他人起诉不管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还是知情的情况之下,都需要当事人积极的应诉,同时再收集好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如果选择不应诉的话,那么法院是有权利利用缺席的方式进行判决,这样自己的利益是会受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