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认识的人起诉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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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被别人起诉后应当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被他人起诉不管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还是知情的情况之下,都需要当事人积极的应诉,同时再收集好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如果选择不应诉的话,那么法院是有权利利用缺席的方式进行判决,这样自己的利益是会受损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