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性的婚姻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没有性的婚姻是有效的婚姻。不能因为无性而认定该婚姻无效或可撤销。因为在法律上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以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没有性这个条件并不是结婚的必须条件。因此,对于没有性的婚姻,若双方感情确以破裂,则双方可以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可以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