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作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法律援助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1、组建招标机构,招标单位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建立专门的招标工作机构;
    2、备案,报送材料;
    3、准备招标文件和标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送投标邀请书;
    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6、招标单位审查申请投标单位的资格,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
    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8、组织投标单位踏助现场,召开答疑会,解答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
    9、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方法;
    10、召开开标会,当场开标;
    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
    12、发出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收回发给未中标单位的图纸和技术资料,腿还投标保证金或报函;
    13、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类型大致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合同。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