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歺饮加盟商,被他们骗了
法律援助被骗加盟签订合同的处理如下:1、双方当事人依法协商,依照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对加盟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解除,获取退款或赔偿;2、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利;3、通过工商部门对违法商家进行举报投诉。《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我是加盟商和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延合同内容,
加盟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有仲裁的可以仲裁;没有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我是加盟商和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但公司一直拖着不履行合同内容,
加盟不能履行合同的处理方式:1、对方不遵守协议,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合同。2、对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还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起诉。4、如果一方不能继续履行的,该合同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索赔。《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是一名监事,可以不参加股东大会吗,有股东大会可以提出质询吗?
一、股东会监事可以不参加吗1、股东会监事可以不参加。法律也不要求每次必须列席,只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如果公司章程将监事必须列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监事的职责,要求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上要有监事列席签字方有效,按公司章程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公司股东可以做监事吗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我国相关法律并未禁止公司股东当公司监事,只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公司股东是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加盟店应该给实习生盖什么章?
实习证明盖合同专用章是可以的。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使用。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重在专用的属性上,只产生合同签具效力与合同的形成效力,产生效力的合同对合同的约束事项则产生了权利与义务。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加盟一家餐饮公司,他们承诺经营满一年后就退还加盟费,并且有签合同说明现在满一年了加盟公司一直找借口拖着不退加盟费怎么办?
以下情形可以退还加盟费: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2、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3、合同的签订是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可以要求返还加盟费。《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