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打到另一个人掌上借条有效吗?

法律援助

    钱打到另一个人的账户上,借条无效。借条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最好手写,注意书写规范,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写清个人身份信息、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法律分析
    一、钱打到另一个人掌上借条有效吗?
    无效的,借款合同是从收到钱的时候开始生效,没有收到钱是无效的。如果写了借条,借款人签字,并且借条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就具有法律效力。关键是出借人没有付款,借条没有发生效力。
    写下借条没收到汇款借款不能成立。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借款合同关系未生效,无需还款。借款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除了双方有借款合意(借条或正式的借款合同等),还需要钱款实际交付。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二、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借条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条这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二)借款发生的日期—定要写清楚,最好精确到日,可以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随时主张返还,约定了还款日的,需在还款日届满时,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届满仍未返还的,出借人应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三)借款金额要同时用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币种。
    (四)款项的交付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条中明确对方收取款项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备注借款的用途。
    钱打到另一个人的账户上,借条是无效的,按照法律规定书写的借条具备法律效力,借条最好是手写,要注意书写规范,虽然打印的借条也有法律效力,但是容易伪造,借款人写完借条之后应当签字并按手印,借款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借款的时间,还款的期限,一定要写清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具备法律效力,但必须符合一定要求。借条最好是借款人手写,并注意书写规范,打印的借条也有效,但易于伪造。借款人应在借条上签字并按手印,同时提供身份信息、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等明确内容。此外,款项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并在借条中注明转账账号和日期。但若钱款打到另一个人账户上,借条将无效。因此,在借款行为中,遵守法律规定并妥善处理借条等相关事项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