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认证怎么认证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本人或委托他人申请。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信息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申请。
    (二)村(居)委会核实。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核对,派专人入户调查核实,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在村(居)委会显要位置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在《东方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将申请人申请材料一同上报所属乡镇(农场)人民政府老龄办或民政办。
    (三)乡镇(农场)老龄办或民政办应在接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抽查,对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乡镇(农场)人民政府在公示栏中公示5天。乡镇(农场)人民政府在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申请人,在《东方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并盖章,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民政局老龄办(附电子版报送)。
    (四)市民政局老龄办接到乡镇(农场)老龄办的申报后,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对高龄老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上报市老龄办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老年人日间照料、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