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育的年龄是多少

法律援助

    晚育年龄是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我国青年一般要到23至25岁才完全成熟,全身器官组织、骨骼、身体达到较为成熟。晚育不仅有利于优生,而且有利于控制人口总量的增长,从有利于优生优育的条件出发,根据情况,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和生育二胎的间隔时间。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拓展资料: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男性有孩子,女方虽然属于初婚也符合晚育年龄,但仍不能属于晚育;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