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写作要求
法律援助申请书的写作要求如下:
1、标题,申请书一般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种是由申请事项和文种组成,如“关于调换工作申请书”等;
2、称谓是在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3、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要明确提出申请要求;其次说明申请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申请事项内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一般使用特定用语,如“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礼貌用语;
5、关于落款,个人申请者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同时注明日期。
写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