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北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

    外地户口迁入北京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