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北京户口的条件
法律援助1、申请落户基本条件: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要同时符合4个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2、申请落户的积分指标:申请落户北京,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要看积分,积分高达到标准线,就可以落户。
国家发改委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有几点需要关注: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将全面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下面针对主要常见的几种落户方式做详细介绍。
一、应届毕业生落户。
应届生落户渠道可以分为如下:
1、唯一一种考上就给户口的方法——公务员。符合北京公务员(国考、京考或是选调生)、事业单位等招考条件,并通过笔试面试政审等考上北京公务员。考北京公务员只能是北京户籍或是非北京户籍的应届生。年龄限制好像是能放宽到35岁,具体需要看报考条件。
2、应届生解决户口,一般都有指标和年龄限制。指标原因:众所周知,北京户口越来越紧缺了,面试时,很多企业都不会承诺解决户口。部分企业,在签完劳动合同时还会要求签补充协议,比如承诺解决户口,多长时间内如果离职要赔偿公司多少万元的违约金。毕竟,公司把资源给了你,不希望你落下户口就离职。年龄限制: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超过这个年龄限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将不能够留京落户。
二、积分落户参考去年首批积分落户申报结果,积分落户98分,申报条件如下: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人员有几个特点可寻:
1、在京稳定工作时间长;
2、中青年占主体(其中年龄最大58岁);3、行业分布广;
4、获得奖励加分人员更具优势。
三、投靠落户投靠落户包括三种情况:夫妻、子女和老人。
夫妻投靠: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十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子女投靠:
1、投靠人为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父或母户口在北京且有住房;注: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老人投靠:
1、无业老人申请:男性需要超过60周岁,女性需要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离退休老人,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人才引进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主要针对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体育、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金融、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高技能等人才。
引进人才年龄限制及家庭条件:
1、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其中,“三城一区”引进户口条件可放宽至50周岁(其他区域不超过45岁),进一步敲定了未来科学城及亦庄开发区的重要地位。
五、企业法人落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连续3年担任企业负责人;
2、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3、企业纳税不低于80万/年,或近3年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不低于100人,或连续3年本市人员为职工总数的90%。六、留学回国落户: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需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4、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注:提交申请前需与用人单位协商好,确定单位是否有落户资格及名额分配情况,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法律依据
《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第二条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化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