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进北京的条件

法律援助

    北京落户条件:
    (1)积分
    (2)单位引进
    (3)投靠
    (4)人才引进
    (5)工作
    (6)留学生
    北京落户主要途径:
    一、积分落户
    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4)无刑事犯罪记录
    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所需材料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4、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报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
    2、部门审核结果汇总
    各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
    3、审核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各项指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4、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
    各部门对申请人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的异议诉求进行深入复查,确定最终审核结果并进行积分排名。
    5、公示和落户办理
    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落户
    引进条件
    (一)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二)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四)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办理流程
    1、调查需求
    上年 11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毕业生需求。
    2、分配指标
    当年2月底前,市人力社保局向主管单位分配指标数量。
    3、申报公示
    主管单位对报送信息和材料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核落户
    三、投靠落户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残疾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
    四、工作落户
    工作落户分为以下3类情况: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五、留学生落户
    留学生落户北京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一般情况下企业有2-3个名额 ,对于大型企业人数较多的,数量会有所上升。切记,入职之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