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占多少分
法律援助民法、刑法通常各占70—90分左右,也是12%——15%之间,两门合在一起就是24%——30%,因此有人说得民刑者得司考。司法考试主要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和行诉这几个占分比较大。
一、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一经特赦,对罪犯不得再予追究。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类案件告诉才处理: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这几种犯罪的追究以被害人等的告诉为必要条件,如果没有法定人员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诉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加之刑事诉讼中没有缺席审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不予追究。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按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其他生效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予追究。
二、医保基数越高报销越多吗
医保基数越高,并不是报销比例越高。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恒定不变的,医保基数跟工资、工龄有一定的关系。如果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50%来进行报销。如果是职工医疗保险进行参保报销比例就是70%。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现行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以本人工资确定,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但因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缴存基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
如果工资待遇比较高,缴纳的医疗保险比较高,只能说明进入到个人医保卡账户里面的余额是比较多的,但是绝对不能够说明报销比例就高。报销比例一方面是根据自己的年龄来决定,另一方面是根据就医的医院等级来决定。如果就医的医院是属于比较低级的医院或者是社区医院一类的,那么基本上可以达到90%左右,但是如果去三级甲等医院的话,那么可能只有70%。
灵活就业个人也是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选择参加的医疗保险可以划分为低档次和高档次两种的交费。如果选择第1档次缴费不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但是报销比例和高档次的交费标准是完全一致的,都享受70%以上的报销。如果按照高档次来进行缴费会建立个人医保账户,也就是说多交的这部分钱几乎都是进入到了个人医保账户里面去,但是绝对是不会影响到报销比例的也是按照70%来报销,所以说报销比例对于任何一个参保群体来讲,都是一视同仁的。
三、可以将遗弃物品所有权要回吗
据《刑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忘物,应按照不当得利的民事行为处理,而对于拒不交出遗忘物的,则应当以侵占罪论,追究刑事责任。但遗忘物与遗失物还是有区别的,目前侵占罪是否包含遗失物是有争议的。实践中,通常以遗失是否主张权利为界限,如果无人主张权利,又无行政机关主张保管,那么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有人主张权利,你拾得恶意不还,那么就是不当得利,所有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遗失物。只有在数额较大或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才可能够成侵占罪。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