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从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在规定期间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报名考试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再由区县经办人确认后,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