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不知道在哪里了怎么办
法律援助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
法律分析: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1、先从母校找起,直接到母校档案馆查。2、或是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email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3、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时的档案去向。4、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有六大流向。5、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深造的,档案留校。6、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受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7、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8、未签约、未就业、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事部门。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