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庭上怎么自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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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一、到法庭上怎么自我辩护?
    在法庭上,主要可从经下几个方面来给自己辩护:
    1、是否构成犯罪。
    2、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
    3、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观恶性的大小。
    4、有无进行赔偿、有无退赃、有无取得谅解书。
    5、有无自首立功表现、有无认罪悔罪表现。
    6、是否初犯、偶犯,有无前科劣迹。
    7、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二、辩护权的基本内容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三、辩护的种类和方式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所谓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为自己进行的辩护。这种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自行辩护是十分有效并被频繁使用的辩护方式。委托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签订委托合同,由他人为自己作辩护。这里的他人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其他公民。委托辩护相对于自行辩护而言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因此成为现代刑事诉讼中最为主要的一种辩护方式。指定辩护是指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的,法院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其辩护。
    自我辩护是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行使辩护权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在实际审判的案例当中几乎就没有自行辩护的这种情况。到了庭审阶段,该在什么时候行使辩护权都要听从法官的安排的。假如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了辩护律师,那在庭审阶段,不可能有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同时进行辩护的这种场景出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