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社保缴费基数2022

法律援助

    2955.1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社保一般指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955.1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153.9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3153.9元/月≤缴费基数≤15769.5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2%~1.9%按照工作的风险系数不同,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个人:无需缴纳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6197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859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718元/月。
    二、填报口径
    (一)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口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凡是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申报范围。
    (二)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评奖(奖励性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化的绩效工资。
    经请示市人社局、财政局同意,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确定标准与住房公积金基数标准一致。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核算中的年终绩效考评奖(奖励性补贴、绩效工资总额)明确为2021年度应发数。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二条第三款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