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表如何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Ⅰ软件名称栏:
①全称:全称必须包括公司简称、软件名称;
②分类号:不填写;
③简称:没有简称的可以不填写;
④版本号:必须同软件全称中包括的版本号一致。
Ⅱ日期栏
①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开发完成日期一般应在公司成立至少半年之后;
②首次发表日期: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注意:在一定范围内投入测试也可视为发表)Ⅲ软件开发情况栏
①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和下达任务开发(选择其一);
②原始取得权利和继受取得权利为对立的两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③著作权人:填写名称(著作权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国籍、地址。
Ⅳ申请者栏:
①名称:可以填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名字
②身份证件号:申请者为单位的填营业执照号,申请者为个人的填本人身份证号。
Ⅴ代理者栏:此项不填写。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选择一般交存,其他项目不填写。
Ⅶ申请人签章:申请者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
-Ⅷ软件用途与技术特点栏:(严格比照以下五点填写)
①登记软件适用的行业和用途;
②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③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必须具体到条数);
④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⑤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必须填写,只是参考价格,不会作为以后著作权人销售定价的依据)。由于现在的网络比较发达,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软件,对于软件来说必须要有相关的版权意识才能够保证软件版权注作者的相关利益。所以在进行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明来保证该软件是属于原创,没有进行侵权,然后再以此保证自己的相关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八条
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第九条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