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户籍档案找不到怎么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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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遗失证明主要是在档案丢失的情况下开具的,想要补办档案必须要有单位证明档案确实遗失了才行,可以到现在工作的单位或者报到证上写的报道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人社局开具,并且加盖公章。
    比如人事档案部分的劳动合同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的话,为了证明这段工作经历,可以由工作单位出具信函证明。
    如果原工作单位已经不存在了,就可以由新的单位或者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者找证人证言,证明相关人事经历,最后由人事部门进行确认。
    而关于学籍档案的丢失,如果是在学校丢失的,就由学校出具,如果是在人社局丢失的,就由人社局出具。
    接下来就给大家具体科普一下档案补办方面的知识。
    1、档案丢失首先你得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一定要加盖公章注意!关于遗失证明去哪里开,上文已经阐述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分析下,有工作单位的找工作单位开这个证明,在学校丢失的由学校出具,在人社局丢失的由人社局出具。
    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自己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一定要记得提前和学校沟通好,免得白跑,浪费时间。
    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一一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注意:以上材料有的文件可以打印盖章,有的则只能复印盖章。
    4、补好以上资料后交给学校审核,审核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
    5、人事材料就需要联系自己以前的就业单位补办了,这一块会比较的麻烦,大家需要提前备好时间,毕竟要跑不同的部门,有的公司还不配合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