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块耕地,里面种的庄稼被砍树的人破坏了,

法律援助

    农作物被人故意损坏,看是否有确定的侵害人。如果没有确定的侵害人,可以报警,让警察找侵害人;如果有确定的侵害人,看损坏的财物数额大小可以选择报警或请相关人员出面协调私了。一、被毁地块是否存在使用权的争议,如果是争议方实施的,应该到当地土地仲裁部门(乡、镇级)进行仲裁,确定使用权后,再到法院起诉侵权;二、如果被毁地块无使用权争议,侵权人会构成违法,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打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有一块耕地,里面种的庄稼被砍树的人破坏了,
    农作物被人故意损坏,看是否有确定的侵害人。如果没有确定的侵害人,可以报警,让警察找侵害人;如果有确定的侵害人,看损坏的财物数额大小可以选择报警或请相关人员出面协调私了。一、被毁地块是否存在使用权的争议,如果是争议方实施的,应该到当地土地仲裁部门(乡、镇级)进行仲裁,确定使用权后,再到法院起诉侵权;二、如果被毁地块无使用权争议,侵权人会构成违法,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会打击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有一块宅基地,现在是可耕地,我想把它变
    法律分析:发生土地纠纷可以按以下方法处理: 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所发生的土地纠纷,根据协商的结果签订协议; 2、政府处理。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政府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法院起诉。政府无法处理,或者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019年在耕地上围墙,破坏耕地,还能投诉吗?
    发现破坏农田的行为,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向当地政府或上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拨打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举报受理电话1233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在耕地上围墙,破坏耕地,还能上诉吗?
    法律分析: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第四十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自家基础地,种的粮食被别人毁掉耕种,
    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是:在基本农田上建坟、建窑、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排放造成污染的废水、废气及堆放固体废弃物、人为造成海水浸渍使永久基本农田盐碱化、侵占或者损坏永久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等,以上都属于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