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八里营规划 法律问题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
八里营周边在济宁市总体规划中规划为居住、商业等建设用地,与十里营湿地一起为近几年建设的重点地块,目前正在进行该区域的策划,待下一步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煤炭压覆问题以及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后,将明确具体实施计划。根据目前八里营的人口规模及适龄儿童数,目前尚不足以单独设立中小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