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可以买卖吗

法律援助

    房屋出租中可以买卖,但是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外,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有: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二、租赁合同备案后可否买卖
    买卖不破租,即房产交易不影响房屋租赁的执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从法律层面上确认房屋的租赁行为。若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期长、租金低,将影响房屋的买卖。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