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浓度新标准

法律援助

    臭气浓度的标准如下:
    1、高臭味区:臭氧化合物(以二甲苯为基准)浓度≥5.0 μg/m3,硫化氢浓度≥2.0 μg/m3,氨气浓度≥10.0 μg/m3;
    2、中臭味区:臭氧化合物(以二甲苯为基准)浓度≥2.5 μg/m3,硫化氢浓度≥0.8 μg/m3,氨气浓度≥5.0 μg/m3;
    3、低臭味区:臭氧化合物(以二甲苯为基准)浓度<2.5 μg/m3,硫化氢浓度<0.8 μg/m3,氨气浓度<5.0 μg/m3。
    臭气浓度的处罚如下:
    1、责令停产整治:如果臭气超标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被责令停产整治一段时间,以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目的;
    2、罚款: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可能会对超标企业进行罚款。罚款的具体标准和金额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3、行政处罚: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政府部门可能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
    4、强制停业整顿:对于严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可能会被责令停业整顿,直到符合环保要求为止;
    5、刑事责任: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该标准中的“二甲苯”指的是空气中的总二甲苯浓度,并非仅指二甲苯这种化学物质的浓度。同时,该标准只是提供了一种综合评价和控制臭气的方法,具体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