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合理的地方有哪些
法律援助《民法典》的颁布在我国探索法治道路上具有深远意义。新《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既包含了中国的实际国情,也借鉴了许多其他国家值得借鉴的法律制度,使得新的《民法典》更加具体,也更加人性化。在法治道路上,我国一直在不懈的探索着,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有其进步之处,也有不足之处。
民法典的承诺的方式有哪些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内容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方式以通知为原则,以行为作出承诺为例外。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即为明示承诺方式,通知方式内容明确,不易发生歧义,容易证明,是采用最多的承诺方式。以行为承诺就是一种默示的承诺方式。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民法典婚前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婚前协议的内容有以下这些: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值、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3、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9、男女双方签字。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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