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8.氧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11.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3.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法律依据:《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五十条 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在使用时具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10米。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52条规定: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552条规定: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