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合理合法三者关系

法律援助

    合情:符合世故人情。
    合理:符合伦理规范。
    合法:符合法律规定。
    三者的区别在于:合法是最有依据的判断标准;合理方面,人主观因素较大;合情就更有多重标准,与人的价值观和知识构成相关。
    一、殡葬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是怎样的?
    殡葬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是需要在法律所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按照违法性来进行自由裁量。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要严格的遵循以下的原则和标准:
    (1)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必须要符合事实的情理,要做到公平公正的态度,并且还要出于善意的目的。
    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必须要根据事实的具体情况出发,符合正常人的思维思考,不可以责令当事人做出一些出乎意料,不合情理的事情。其次还要做到公平公正的态度,对于一样的情况之下,要采取一样的处理方法,对于不同的情况之下,就要采取不一样的处理方法。还要出于善良的意愿,不可以恶意对当事人进行报复。
    (2)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必须要以正当的目的为出发点。
    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不可以是为了不正当的目的,所以不正当的目的指的就是为了自己私自的利益,这种利益一般指的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当中会获得经济上或者政治上的一些好处,不管是直接获得或是间接获得都是不允许的。
    (3)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做到合法行使。
    对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我国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提到了相应的规定,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时候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可以在法律规定之外进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二、各种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
    物证是否合法取得,是否为原物,是否与案件有联系。
    书证是否合法取得,是否与本案有联系,是否伪造、变造,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确系某人制作并有制作资格,手续是否完备。
    证言的取得是否合法,来源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证人是否受指使、收买或威胁,证人与案件或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证人的品格、知识,证人的作证能力及内容与年龄、智力是否相当,询问未成年人、聋哑人是否依法办理,笔录是否核对、允许补正。
    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平时关系,被害人的品质和人格,被害人陈述的取得、形成过程及形式是否合法,综合审查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前后是否矛盾,被害人的作证能力,来源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取得过程及形式是否合法,被告人的品质及一贯表现,陈述和辩解是否合情合理,同其他被告口供及其他证据是否矛盾、能否合理排除,正确对待和处理翻供问题。
    鉴定人是否具备法定条件,是否具有解决该问题的专业知识,鉴定所依据的检材是否充分、真实,鉴定方法和操作程序是否科学,依据是否科学,论证是否充分,推断是否合理,综合全案证据审查判断、发现和排除矛盾。
    勘验、检查笔录在制作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内容是否全面准确,记载的情况是否受到被坏、变化或伪造,制作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与本案是否有直接联系。
    视听资料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制作及调取,机器设备是否正常,制作的时间、地点、周围环境是否影响准确性,是否被删节、剪接或伪造,与其他证据是否矛盾、矛盾是否被合理排除,是否与本案有直接联系。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对会计凭证的审核是会计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原始凭证填制以后,为了保证其真实可靠,会计部门在据此填制记账凭证人账前,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审核原始凭证所汜录的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合法性主要是审查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令、制度和政策;是否执行了预算、合同和计划,是否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若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要拒绝执行,并向有关部门与领导汇报。
    (2)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技术性审核主要是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即凭证所载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该填的项目是否遗漏,数字是否清楚准确,书写是否规范,有关部门与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对有技术性问题的原始凭证要退回,补齐手续或更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