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费要怎么计算

法律援助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设计费计算方式如下:
    1、景观设计总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果有辅装,设计则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
    变质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按照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
    一、工程设计费支付比例
    1、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3、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4、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
    二、违反工程设计罚则
    1、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违反本条例规定,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