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什么不发展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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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发展不了,坪山的地理位置不够优越,首先坪山交通就不发达,离深圳北站远,离保安机场更远了。其次像南山和福田都是离香港比较近的,金融贸易行业能更好的发展。最重要的一点是,坪山山多,不利于发展。所以在原本的繁华的地段填海更加省时间和金钱。而不是因为行政问题,城市才不能发展。
    你知道填海的成本高:300元一平方。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就是略高一些。把沙土地质等最糟糕的情况都算进去,也就1k。 坪山的拿地成本,按照6月份的报道,大概是两万多?20倍的差距。这还只是坪山片区,要是在前海填海,差距估计是40倍以上。换句话说,只要拿到填海指标,GDP就能凭空增加20倍,关键是还把宝贵的土地资源节省下来了。 总之,你知道深圳海洋渔业部门最核心的工作是什么了吧?服务大局、服务发展!
    坪山过去是惠阳,惠阳现在就是一整个炒房区,一大堆深圳人套牢在那里。炒房一时爽,儿孙火葬场,坪山过去惠阳一路都是住宅,哪还有地方发展工业呢?深圳企业宁愿去深汕合作区也不愿意迁到惠阳。我指的是惠阳临深一片,惠阳稍远一点的地方我前几天才去过,是有深圳企业过去办工业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引导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