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解除总管制
法律援助解除管制的方式为: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此举的意义是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管制的刑事处罚应该怎样执行呢
管制的刑事处罚一般是执行社区矫正,还会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二、管制与拘役有哪些区别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是:
1、刑期不同。管制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2、执行方式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3、刑期计算方式不同。管制规定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
管制和拘役,都是针对一些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刑事案件,只要人民法院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判处管制或者是拘役。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
三、管制执行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管制是限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式。在管制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有:
1、遵守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管制的罪犯不具有言论、聚会、游行等行为的自由;
3、罪犯需要定期汇报活动情况;
4、会客时遵守规定,不可以擅自会客;
5、若要离开常住地或者搬家,应当报告执行机关,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行动。若罪犯被同时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应当与管制共同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