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费是不是国家规定有的?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是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在高温天气安排工作人员从事高温工作,或者在超过35℃的环境中作业的话,需要向工作人员支付额外的高温津贴,此高温津贴将纳入工人的工资总额。关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则是根据当地劳动部门制定,而且并非是一成不变的,会有适当的调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