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注销流程
法律援助国企注销流程: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相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然而要在四十五日之内在报纸上登报一次,并且需提交公告原件;
7、公司注销要在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即为公司注销必备。
国企注销的材料:
1、公司出现解散的法定事由;
2、依法成立清算组;
3、至少在报纸上登载注销公告,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满45天;
4、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且清算报告经有关机关或股东会确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