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原因和私人原因的区别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两者并没有区别,都是指自己的原因,一般是写请假或者辞职的理由。比如:因为自己或家人身体、情感方面等这些确实不大方便与外人说,劳动者完全以自己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另有发展、岗位不适合、自主创业”等等,这类原因完全基于劳动者个人的愿意提出辞职,与用人单位无任何的关联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