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等级划分标准

法律援助

    一、省级期刊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
    二、国家级期刊
    “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
    三、核心期刊
    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
    学术期刊(Academic Journal)是一种经过同行评审的期刊,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文章通常涉及特定的学科。学术期刊展示了研究领域的成果,并起到了公示的作用,其内容主要以原创研究、综述文章、书评等形式的文章为主。
    期刊等级有两种比较普遍的分法,也是我们经常说的两种分法,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一种是分为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这个是期刊的主管单位来划分的,国家级期刊,即由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会刊。
    与国家级期刊对应的就是省级期刊,省级期刊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在新闻出版部门有登记备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
    还有一种分法就是核心期刊和普刊,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我国学术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体现在对科研工作者学术水平的衡量方面,如在相当一批教学科研单位申请高级职称、取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学术水平评估等,都需要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若干篇论文。
    核心刊物以外的刊物都可以算是普刊,普刊主要包括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刊物一开始的时候都是普刊,也会被人约定俗称为省级普刊和国家级普刊,他们的特点就是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并公开发行,具备合法的国内国际刊号,但是当通过某一个权威机构认定后就脱离了普刊范畴成为了核心期刊,譬如每4年一次的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等,这是相对于核心期刊来说的。
    法律依据
    《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正式期刊每年只允许出版一期增刊。全国性期刊增刊由国家科委核批;地方性期刊增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商新闻出版局核批。批准件报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和当地新闻出版局备案。凡经批准出版的增刊,均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办理“期刊增刊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