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咨询要钱吗

法律援助

    到法院咨询应该是不要费用的,因为法院只有收取案件受理费的权利但没有收取咨询的权利。至于诉讼费,你可以在网上看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原告起诉先预付诉讼费,在判决后根据判决如果由被告承担,则由被告支付给原告,如果败诉,诉讼费将由原告承担,但是不会再交钱了。
    法院有免费的法律程序咨询,但没有法律适用方面咨询。需要法律咨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12348是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号码,是由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为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教育,满足公民对法律的需求而提供的一种公共法律服务。当事人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二、去法院起诉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般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人民法院;
    2、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
    4、授权委托材料。
    三、法人(单位)起诉时应提交的材料
    1. 起诉状正本1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注意加盖公章,并且由法定代理人签名。(与自然人起诉的要求相同)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1份。用于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作用与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同。)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1份,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证明诉讼请求的基本证据。
    因案件不同,所提交的证据也不同。基本证据即可,不需要全部提交。(其他同自然人起诉的要求)
    5.授权委托手续。
    有则提交,没有委托的,则不需要提交。(其他同自然人起诉的要求)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