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通车免费标准重量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绿通车免费标准重量为:所载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者车厢容积的80%以上,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绿通车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鲜活农产品达到规定标准的,享受免费通过高速公路绿色通道。
    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
    (三)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
    (四)不开具收费票据,开具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收费票据或者开具已经过期失效的收费票据。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