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循环油国家标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于 1996 年参照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燃料油标准;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标准ASTMD396-92燃料油标准,制定了我国的行业标准SH/T0356-1996 。
1号和2号是馏分燃料油,适用于家用或工业小型燃烧器使用。4号轻和4号燃料油是重质馏分燃料油或是馏分燃料油和残渣燃料油混合而成的燃料油。5号轻、5号重、 6号和 7号是粘度和馏程范围递增的残渣燃料油,为了装卸和正常雾化,在温度低时一般都需要预热。
我国使用最多的是5号轻、5号重、6号和7号燃料油。
新标准中5号-7号燃料油粘度控制和分牌号是按100℃运动粘度来划分的,国外进口的燃料油基本是按 50 ℃运动粘度分类,他们是50℃运动粘度180mm/s 和50 ℃运动粘度 380mm/s 两大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柴油5(GB 19147-2013)》 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技术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