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出生证明怎么改年龄
法律援助农村无出生证明也可以修改年龄,具体办法如下:
到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写一个证明,证明户口实际年龄是多少,证明需要让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盖章,同时这个材料上附带周边邻居的证人证言,由县或市或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给予修改年龄。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
4、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的书面证明,单位证明或学校证明;
5、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填写户口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责任区民警所长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审批;
6、申请批准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更改,并办理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第十二条 《出生医学证明》标准规格及真伪鉴别方法,参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2003〕23号)和《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319号)的要求执行。第十三条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单位及公安户籍登记部门如发现可疑伪假《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将其原件送卫生部委托机构进行鉴定,由其出具鉴定报告。经鉴定为伪假《出生医学证明》,发生地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厉查处制假、用假违法行为,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卫生部。